2012年11月4日 星期日

台南市國一女生跳樓 市議會追查原因

台南市某國中一年級女生,因家庭因素被社會局強制安置到永康永達醫院,10月21日凌晨,這名女生從3樓跳下生命垂危,目前在奇美醫院加護病房急救尚未脫離險境,因社會局及院方至今未向警方報案,且未向家屬說清楚,市議會副議長郭信良及陳進益、林志聰、王峻潭、陳怡珍等議員29日召開記者會,質疑社會局及院方麻木不仁,有草菅人命之嫌。

副議長郭信良等人指出,這名國中女生患有憂鬱症,其母親懷疑院方未定期讓孩子吃藥,否則應不會發生這件憾事。永達醫院有內科跟外科,但是沒有精神科,按道理憂鬱症病患應安置在有精神科的醫院,社會局有沒有安置到錯誤的地點,他們請社會局要說清楚講明白。

郭信良表示,事發之後,社會局及醫院都未向警方報案,社會局只在21日通知家屬孩子出問題,但也未向家屬說清楚孩子狀況,家屬經過7天調查後,感覺情況不對才向警方報案,但社會局社工卻說陪同家屬報案,中間疑點社會局及永達醫院應該說清楚。

據社會局指出,該案為性侵害暨家庭暴力保護安置個案,考量案主過去有憂鬱症病史,多次自殘及自殺紀錄,且近幾個月自殺頻率增加,經評估後安排至具醫療背景之安置單位協助安置,以維護案主之醫療安全。

案發前,案主雖服藥但未入睡,安置單位安排看護工陪伴,凌晨2點附近,案主因有危險行為,安置單位立即通知119,消防人員及派出所員警立即趕到現場協助,但仍無法避免跳樓自殺悲劇之發生,隨即護送案主至醫院醫療,目前仍在加護病房。

案發後,安置單位立即通知市府家防中心值機督導及社工,社工接獲通知立即趕到急診室關心並給予相關之協助。市府除提供案母緊急搭乘計程車來回醫院之車資、案主相關醫療費用補助外,亦協助申請急難救助,學校亦提供案家3,000元急難慰問金。目前本案警方已進行筆錄,進入司法調查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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